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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律师业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对策

来源:辽宁盈瑞律师事务所作者:沈阳律师时间:2016-04-19 17:37:27

  律师业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是制约我国律师职业化进程的重要因素,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西部律师业发展相对落后的局面如果不仅快扭转也很难适应在西部开发中法律服务的需求。因此,无论是从加快我国律师职业化的进程的角度,还是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发展战略的角度,对律师业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都应该引起高度的重视。律师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直接影响了我国律师职业化的总体进程。因此,要推进我国律师职业化的进程,就必须高度重视律师业发展地区不平衡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观键,就是要采取分类指导,政策扶持等措施来缩小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

  (一)、是要对西部律师业的发展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3] 。

  如律师税收上的优惠政策,鼓励西部律师与东部律师联合办所,促进西部律师事务所上规模、上层次等,制定优惠政策鼓励高层次法律人才向西部流动。

  (二)、是对西部律师业要加大改革力度,推进当地律师职业化进程。

  西部律师业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西部一些地区律师职业化程度较低,如国有所改革的步伐太慢,律师职业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没有在律师事务所内部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

  (三)、是要采取措施,加大教育培训的力度,着力提高西部律师的素质。

  为适应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吸引外部人才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还是要立足本地人才的培养和素质的提高。要着力通过培训教育等手段提高西部律师素质。

  (四)、要积极培育西部法律服务市场,为律师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执业环

  律师管理部门要加强同其他部门的联合,在西部一些大型项目上要求律师

  提供法律服务。同时要加强对西部法律服务市场进行整顿和规范管理,为西部法律市场的培育和律师的执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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